春节临近,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针对我市冬季恶劣天气易发、酒驾醉驾风险增加等特点,持续开展酒驾醉驾夜查专项整治行动,严厉打击酒驾、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,1月1日至7日,全市共查处酒醉驾129起,其中酒驾85起,醉驾33起,二次饮酒11起。运城交警温馨提醒:酒后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,危害极大,极易引发交通事故,广大驾驶人应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,避免各种侥幸心理,酒后不开车,开车莫喝酒。
两年3次酒驾
驾驶人被拘留
明知酒后驾车危险又违法,却屡教不改,两年内3次被查,临猗驾驶人崔某某最终受到严厉处罚,被予以刑事拘留。
近日,临猗交警大队临晋中队民警在辖区街道,对一辆二轮摩托车拦停检查时,驾驶人崔某某不仅提供不出相应机动车驾驶证,还满嘴酒气,初步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涉嫌醉驾,被民警带回进一步调查。
经采血化验,崔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93.63mg/100ml,确定达到醉驾标准。民警同时查明,崔某某于2021年11月份,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、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,被临猗交警大队处罚;2022年7月份,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、无证驾驶,受到行政拘留并罚款处理,这已是第三次被查。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崔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,涉嫌危险驾驶罪,已被刑事拘留,接受法律制裁;同时还因准驾不符,将受到相应罚款处理。
中午聚餐饮酒
侥幸驾车被查处
近日,夏县、永济两地交警部门在夏县联合执法时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,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。
当天,李某驾驶车牌号为晋M13XXX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温泉路电力宾馆门口时,被执勤民警查获。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显示结果为70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据李某说,当天应朋友邀请前往饭店,其间喝了两瓶啤酒,以为中午下班时间没有交警查车,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,没想到刚上路就被交警查个正着,自己十分后悔。
民警依法对李某处以驾驶证记12分、暂扣驾驶证6个月、罚款1000元的处罚。
记者 刘凯华 樊朋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