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开展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节前专项检查

2024-02-08 

运城日报讯(记者 郭 华)为做好春节期间全市新闻出版及电影行业安全生产和规范运营,2月5日,市委宣传部联合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、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,对中心城区电影院、出版物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。

检查组先后检查了苏宁影城、新生书城、首映国际影城、汲盐书馆、山西凤凰丰彩印刷股份有限公司、九州东星影城等经营场所,重点检查各场所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、消防安全责任落实、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、安全出口保持畅通等情况。在电影院,检查组详细查看消防器材、安全疏散标志,抽查工作人员对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,对检查中发现的防烟面罩放置不妥、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等隐患提出整改意见。在书店和印刷企业,检查组仔细核查出版物的版权和销售情况,对检查中发现的疏散通道被杂物占用、消防疏散指示标识被遮挡等问题,要求相关方面立即整改。

检查组指出,新闻出版、电影行业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。春节期间,群众文化娱乐活动多,影院人流量大,监管部门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,进一步加强对新闻出版、电影行业的监管力度,压实企业主体责任。希望各经营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,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,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社会文化消费环境。